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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屋主投訴:水管工程瑕疵賠償難申請 保險公司被指 “推責、限額過低”

維多利亞州多名屋主向 ABC 投訴,指稱水管工程瑕疵在被證實後,保險公司仍拒絕賠償或僅提供最高 5 萬澳元的封頂金額,遠低於實際維修成本,也與政府規定不符。

業界人士警告,現行水管保險制度已被嚴重濫用,消費者權益長期遭忽視。


保險拒賠、延誤、限額過低 屋主陷入負債與失居風險

68 歲的 Cathy O’Connell 已無法住進位於墨爾本內南區的兩處房產長達四年。

她在 2022 年進行翻修後,因水管工程瑕疵導致廁所、洗手盆無法接管,甚至有管線裸露在房間門口。

多份專業報告證實施工不合規,需要拆除地板與重做排水系統,但 Chubb、Berkley 與 WFI 三家保險公司均拒絕承擔責任。

“房子從 2022 年 2 月就荒廢至今,我背著債務、房產稅和水費,快撐不下去了”,她說。

根據 資訊自由法 (Freedom of Information [FOI])及多位業界專家證詞,O’Connell 的情況並非個案。

多家保險公司以制度模糊為由拒賠,或用 ”最高 5 萬澳元“ 的限額回避完整賠償。

然而,依據《Licensed Plumbers General Insurance Order 2002》規定,水管工須具備至少 500 萬澳元公共責任險與完成工程責任險(completed works liability),並不僅限於 5 萬澳元。

前資深理賠專員 David Pockett 表示,20 年來他見過數百名屋主遭保險公司 “折磨”。

他說,“法律明明寫著消費者應受保障,但這項制度現在根本運作不良。許多屋主甚至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 。

另一起案件中,墨爾本男子 Nik 的新家因多處管線施工不當產生臭氣倒灌、排水異常,且修補工程反讓車道破損。

他照著監管機構指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在四個月後仍未得到最終評估結果,只收到拒賠通知。

目前,他已自費約 1 萬澳元進行獨立報告,並聘請律師處理後續。

Nik 說,“保險公司就是靠拖延讓你耗盡資源”。


過時制度被指遭保險濫用 監管改革進度緩慢、屋主求助無門

被視為爭議核心的《Licensed Plumbers General Insurance Order》於 1997 年引入,並於 2002 年更新後未再修訂。

維州是全澳唯一採用此制度的州。

Pockett 指出,條文混淆了公共責任與完工責任的定義,加上多年未調整通膨或施工成本,使保險公司能以“5 萬限額”作為拒賠理由。

“1997 年的保額沿用到 2024 年毫無調整,還沒考慮 GST 的影響”,他說。

專精水管保險的律師 Dean Charalambous 亦指出,許多屋主不知道“若保單內容與部長令牴觸,應以部長令為準”。

然而,至今沒有類似案件進入終審法院,導致司法上無判例可供參考,各方對權責範圍仍存巨大灰區。

去年對維州建築監管局(Victorian Building Authority [VBA])的獨立調查報告指出,監管單位在處理投訴、跨部門轉介與紀律行動上皆存在重大缺失,甚至有屋主被要求自行提交 FOI 才能獲得保險資訊,且最終被告知拿到的是錯誤資料,浪費一年時間。

該報告促使維州政府改組 VBA,成立新的 建築與管道委員 (The Building and Plumbing Commission [BPC])。

但報告作者 Bronwyn Weir 表示,涉及水管保險的改革建議至今仍未被落實。

”有大量證據顯示保險公司一方面聲稱遵守部長令,另一方面卻用限額或拒賠方式削減應有補償,這非常嚴重“,她說。

議員 Anthony Cianflone 也在州議會提到,選民家中水管工程瑕疵需 27 萬澳元修復,但保險公司 Suncorp 只願提供 5 萬澳元。

州政府回應稱,已透過成立 BPC 加強監管,並將持續提升消費者保障。

但業界警告,若部長令與保險制度不更新,屋主被拒賠的情況恐持續惡化。

資料來源:https://www.abc.net.au/news/2025-11-20/plumbing-insurance-claims-fail-despite-ministerial-order/10601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