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爾士州政府計畫修改動物福利法,未來若有人將狗留在高溫車內,可能面臨坐牢與巨額罰款
新法將設立一項「將狗留在熱車內」的特定罪名,最高可處 4.4 萬澳元罰款,或一年監禁。
農業部長 Tara Moriarty 表示,將狗留在高溫車內「完全沒有任何藉口」。
她強調,在現今社會,這樣的行為不可接受,人們必須理解其後果。
根據她的說法,氣溫若達攝氏 30 度,停放車輛的車內溫度可飆升至 70 度。
她指出,這對被留置其中的動物而言,「簡直就是死亡警鐘」。
目前在最嚴重的情況下,飼主已可能因將狗留在熱車內而遭到起訴,但未來的新罪名將更容易舉證,只要超過特定的溫度或時間限制即可成立。
然而政府尚未決定具體標準。
在維多利亞州,只要室外溫度達攝氏 28 度,狗就不能被留在車內超過 10 分鐘。
Moriarty 表示,新州會參考其他州與領地的規定,再確定最終的時間與溫度門檻。
她同時指出,法條中會加入「常識性考量」,例如若車內有空調或飼主採取其他保護措施,相關單位可斟酌判定。
但她補充說,即便如此,飼主仍不應在炎熱天氣將狗留在車內。
她建議外出時應直接牽著狗離開車輛,例如加油時可將狗拴在安全位置。
新法也將影響駕駛皮卡貨車(ute)的技工、農民與其他會讓狗待在車斗上的駕駛者。
Moriarty 表示,飼主在炎熱天氣必須為狗提供遮蔽、飲水與新鮮空氣,且不能將其固定得無法在高溫下移動。
在維多利亞州,一旦溫度達 28 度,狗必須能接觸到隔熱材質,以避免車斗金屬過熱造成傷害。
新法將由警方與動物福利單位共同執行。
新州動物福利聯盟執行長 Stephen Albin 指出,許多飼主把狗當成「形影不離的夥伴」,因此更需注意安全。
他表示,飼主必須確保不在高溫下把狗留在車內,也不能將其危險地拴在皮卡貨車後方。
此外,政府也計畫全面禁止使用會刺傷狗脖子的「刺釘項圈」(prong collars)。
Moriarty 指出,刺釘項圈會刺激狗的頸部,既不安全也不人道,因此需要堵上所有法規漏洞。
未來使用此類項圈的罰則將與「將狗留在熱車內」相同。
同時,動物鬥毆相關犯罪也將面臨更重的懲罰,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