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成稅務申報了嗎?一個小錯誤將導致1650澳幣的罰款!
數百萬澳大利亞人被警告說,他們只剩下幾週的時間來提交納稅申報表,否則將面臨超過 1600 美元的罰款。
澳大利亞稅務局 (ATO) 於週二向超過 200 萬納稅人發出了呼籲,這些納稅人尚未在 10 月 31 日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所得稅申報表。
超過八百七十萬納稅人已經提交了納稅申報表。
ATO 助理專員 Rob Thomson 表示,錯過本月底的最後期限,可能會導致未按時提交而產生的處罰。
有一些傳言認為,延遲提交納稅申報表會為你贏得更多時間來支付——事實並非如此,”湯姆森先生說。
“如果您已經準備了自己的納稅申報表並產生了稅單,則將在 11 月 21 日到期。”
有義務在特定日期之前提交或報告但未按時這樣做的納稅人,可能會被罰款。
這包括包括 未提交納税申報表,未在到期日之前報告現收現付(PAYG)分期付款,未在活動報表上報告商品和服務(GST)或現收現付預扣。
對於個人,罰金按一個罰款單位(330 澳幣)計算,每逾期 28 天(或部分時間)將增加一個罰款單位。
它的上限為五個罰款單位或 1650 美元。
對於中型實體(被 ATO 定義為用於 PAYG 預扣稅目的的中型預扣稅人,或應評稅收入或 GST 營業額超過 1 萬美元且低於 20 萬美元),罰款單位乘以 2。
“請記住,申請扣除任何與工作相關的費用有三條黃金法則——你必須自己花了這筆錢並且沒有得到報銷,費用必須與賺取收入直接相關,並且你必須有購買記錄,通常以收據的形式,以證明這一點。” Thomson說。
在已提交納稅申報表的八百七十萬人中,有超過四百四十萬人是自行提交的,超過四百二十萬人是通過註冊稅務代理人提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