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對澳大利亞兒童司法制度進行緊急改革
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的一份新報告題爲“盡早幫助!”-澳大利亞如何將兒童司法轉變爲改善安全和福祉,強調了該國兒童司法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該報告由國家兒童事務專員安妮·霍倫茲撰寫,提出了24項建議,旨在改善司法系統對兒童的待遇,特別關注土著青年。
主要建議包括在所有州和地區將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4歲,禁止單獨監禁,並持續監測所有兒童拘留設施。
報告強調了早期幹預和預防方案的必要性,而不是依賴往往無法解決青少年犯罪根源的懲罰性措施。
在澳大利亞,每天大約有4542名兒童受到青年司法監督,其中一半以上(57%)是土著兒童。
這一統計數據凸顯了司法系統對原住民兒童的不成比例的影響,他們往往面臨貧困、住房不安全、家庭暴力、健康問題、殘疾、系統性種族主義和代際創傷。
全國兒童之聲(SNAICC)的首席執行官凱瑟琳·裏德爾(Catherine Liddle)強調了早期支持和幹預的重要性。
她批評了對懲罰措施的關注,她說:“如果我們不投資于家庭支持、早期幹預和預防項目等方面,我們將繼續進行同樣的對話。”
該報告呼籲改革的同時,澳大利亞的一些州正朝著相反的方向發展。
最近,維多利亞州撤銷了將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4歲的決定,而在昆士蘭州,自由國家黨(Liberal National Party)一直在爭取對青少年罪犯實施更嚴厲的懲罰,包括對某些罪行的兒童判處成年人的刑罰。
利德爾對政治對青少年犯罪的周期性反應表示失望,他指出,選舉周期往往導致更嚴厲的政策,使在支持兒童和家庭方面取得的進展化爲烏有。她說:“幾乎每個選舉周期,政客們都想開始關押更多的兒童,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而不是投資于保護受害者安全和社區安全的解決方案。”
該報告還建議建立一個國家特別工作組,領導澳大利亞各地的司法改革,認爲各州和地區無法單獨解決這些問題。
人們強烈呼籲政府與第一民族社區進行有意義的合作,並根據專家建議采取行動,解決土著兒童面臨的不公正待遇。
“兒童樂園”(Children’s Ground)的一位發言人強調了政府采取行動的必要性,他說:“政府一直保持沈默。
相反,我們的孩子受到懲罰,被關起來。各國政府必須開始聽取專家的建議並采取行動。”
該報告的調查結果強調,弱勢兒童受到的是懲罰性措施,而不是爲他們提供創建安全社區所需的支持。
利德爾敦促各級政府將這些建議作爲緊急事項來實施,他說:“我們正在用懲罰來對待弱勢兒童,而不是投資于一個真正創造安全社區的系統。”
資料來源:https://www.sbs.com.au/nitv/article/help-way-earlier-childrens-commissioner-calls-for-overhaul-of-justice-system/3z6gcdy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