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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頭支持隱私改革,但警告不要過度同意

代表大型科技巨頭的最高機構表示,聯邦政府限制數字內容和廣告定位的提議危及廣告支持服務的可行性,並可能對澳大利亞公司在線開展業務的方式產生“巨大的”、“範圍內的”影響。

代表谷歌、Apple、Meta、Twitter、TikTok 和 Spotify 等公司的數字產業集團公司 (Digi) 也警告政府,其提議的對已有 40 年曆史的隱私法的改革過於強調獲得同意在收集用戶和客戶的數據之前,對公司處理數據的方式的監管不夠重視。

這些警告是 Digi 提交給總檢察長 Mark Dreyfus 隱私法審查的一部分,該部門在 2 月份發布了一份討論文件。

Digi 董事總經理 Sunita Bose 告訴《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雖然大型科技公司大多支持擬議的隱私法改革,但其最大的擔憂是監管在線個人目標的提議。

作為改革的一部分,政府提議禁止“除非符合兒童的最大利益”,禁止針對兒童的內容,並禁止基於“敏感信息”的在線定位,除非定位是“基於政治觀點、成員資格”。政治協會或工會會員資格”。

Bose 女士說,這樣的提議可能會使企業很難為兒童創建適合年齡的內容,或者根據家庭語言等來定位受眾,因為語言通常與種族相關,種族被歸類為敏感數據。

“Digi 非常擔心該報告提出了數字廣告作為所有小型和大型企業、政府機構和非營利組織的媒介的可行性的長期微觀經濟轉變,以及廣告支持的可行性ed 免費數字服務,”它在提交的文件中寫道。

“禁用被描述為‘定位’的功能——通過擬議的禁令和選擇退出——將消除廣告商和數字服務向客戶提供相關信息的能力,包括提供適合年齡的內容以保護未成年人或限制不當內容,因為它依賴於創建排他性片段。

“從廣告中去除相關性與消費者的利益背道而馳。”

同意太多

Bose 女士說,擬議的改革還“過分強調同意”,並且沒有向收集數據的公司提供足夠的指導,讓消費者選擇加入或退出數據收集,而這些公司在用戶同意後應如何同意他們的數據。 .

她說,如果澳大利亞效仿歐盟會更好,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將同意作為收集數據的企業應考慮的眾多法律問題之一。

“對過度依賴同意的擔憂有據可查,”Digi 的意見書說,包括所謂的“同意疲勞”,用戶厭倦了不斷被要求獲得使用或存儲數據的許可,最終點擊“是”。違背了同意要求的目的。

儘管如此,Bose 女士表示,Digi 的成員強烈支持隱私法改革,因為這將使澳大利亞人更有信心進行在線互動。

澳大利亞最近發生的大量數據洩露事件削弱了這種信心,政府提議的改革包含“鼓勵減少數據保留和更多破壞個人信息的重要提議,這將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減輕數據洩露的影響”,她說。

來源: https://www.afr.com/technology/big-tech-backs-privacy-reform-but-warns-against-too-much-consent-20230611-p5dfqf

品澳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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