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領地通過新法 賦予警方緊急短暫宵禁權
在北領地,法律和民權組織譴責工黨政府推出新的宵禁法。
3月,愛麗絲泉(Alice Springs,原住民語:Mparntwe)發生騷亂,隨之具爭議性的宵禁舉措實施。
北領地首席部長伊娃·勞勒(Eva Lawler)宣布宵禁措施是成功的,該禁令禁止任何未成年人在下午6時後外出,為期三週。
儘管主要法律倡導者,包括北澳大利亞原住民司法機構(Northern Australian Aboriginal Justice Agency)曾表示,擔心該法將不成比例地針對北領地的原住民年輕人。
北領地政府於上週四推出新立法,這將有助於未來此類宵禁更容易實施。
所提交的《警察行政法案》(Police Administration Bill)賦予北領地警察局局長實施為期三天的緊急短暫宵禁的權力,現任局長為邁克爾·墨菲(Michael Murphy)。
任何宵禁的延期都需要警務部長的批准。
暴力暴動事件發生後 愛麗絲泉實施兩週青少年宵禁
北領地反歧視委員會(Northern Territory Anti-Discrimination Commission)先前認為該法案「是對法治的侮辱」。
他們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它提倡任意使用權力,並實際上暫停了《1992年反歧視法》的效果。”
「該法案提議特別限制《1992年反歧視法》的適用,即是警察局長在公佈公眾擾亂秩序聲明,或根據該聲明採取行動時,將無需考慮《1992年反歧視法》,也無需受 此約束。
“這很可能對《1992年反歧視法》明確旨在保護的群體或個人,進行帶偏見定性和針對。”
這與北領地兒童事務專員所表達的憂慮相呼應,該專員質疑這些法律是否有可能“針對和傷害弱勢和邊緣化群體,例如原住民青少年兒童。”